2024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新闻发布会交流纪要
时间:
2024-11-29
2024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新闻发布会交流纪要

2024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新闻发布会交流纪要

来源:国家医保局

调整介绍
11月28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并公布新版药品目录。
2024年医保目录调整共新增91种药品,其中肿瘤用药26种,包括了4个罕见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5种,也包括2个罕见的慢性病。罕见病用药13种,抗感染用药7种,中成药11种,精神疾病用药4种,以及其他领域的药品有21种。本次调整后,目录内的药品总数将增加至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肿瘤、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用药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同时,调出43种临床已被替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
在今年的谈判和竞价环节,一共有117种药品参加了谈判或者竞价,其中89个谈判竞价成功,总体的成功率76%,平均降幅63%,与2023年基本相当。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双重因素,国家医保局预计明年新增的这些目录的药品将为患者减负超过500亿元。自从成立以来,国家医保局已经连续七年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形成了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调整机制。累计调入了835个新药、好药,其中谈判纳入的有530种。
Q&A

Q: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医保目录调整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框架且行业预期稳定,请问今年的目录调整与往年相比有什么特点?

A:今年的目录调整有三个主要特点。首先,牢牢把握保基本,坚决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在医保基金面临压力的情况下,坚持目录动态调整,平衡好短期获益和长远保障之间的关系。评审阶段对部分药品从严把握或再谈判,谈判测算阶段确定合理基金支出预算并以此为硬约束,对费用高、基金支出大的品种适当提高降幅。其次,重点关注大力支持创新,助力新制剂和生产力的发展。今年目录调整以新药为主,新增91种药品中有90种是近五年内新获批上市的品种,重点支持全球性的创新药,新增药品中38种是全球性创新药,数量和比例创历年新高,创新药谈判成功率达90%以上。同时,在政策加持下,国内企业品种在新增药品里占比超70%且逐年上升,一些先进的治疗药物被纳入目录。最后,坚持纳入更多有性价比的药品,实现提质不提价。在肿瘤、糖尿病等多领域纳入疗效更佳、依从性更好且价格符合、费用相当的药品,如某重性精神病药品在提升依从性、减轻医疗负担的同时降低了疗程费用。此外,还注重群众获得感,夯实药品企业供应保障责任,明确企业在挂网配备等方面要求并强化监测,还要求企业在年底前落实药品追溯码。

Q:每年目录调整程序都有新改进,能否介绍一下今年目录调整有什么新的变化?

A: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暂行办法的规定,2024年目录调整的程序分为准备申报、评审、谈判、公布结果五个阶段。同时工作机制进行了优化,规范材料要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目录谈判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可概括为五个更加:工作程序更加公开(如将工作方案和申报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评审阶段及时公开工作进展);评价证据要求更加明确(申报材料注重形式审查、评审需求和临床价值,谈判材料聚焦谈判测算、性价比和医保基金影响);更加注重评审规则的科学化(药学、临床、医保、药经济学专家联合评审,多维度打分评价);企业沟通更加顺畅(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及时反馈,设立电话热线、组织企业座谈、专家与企业一对一沟通等);程序更加注重信息化(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开发完善功能模块,涵盖全流程,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Q:底价测算作为决定药品谈判结果的关键因素,2024年目录调整在测算方面有哪些考虑?

A:经过七年不断更新完善,已初步形成符合国情、与国际接轨、系统科学的医保谈判底价测算技术和方法。药物经济学组专家通过药物经济学评价证据、国内挂网价格、国际价格、同类竞品价格比较等多种方法综合测算确定基准支付标准,基金测算更关注对基金支出的影响,强化基金影响的刚性约束。对于创新程度高、患者获益大的药品给予较高经济性阈值;特别考虑传统中药特点和优势,优化评价维度和测算指标;对企业递交的较科学严谨的间接比较证据,经综合评判符合条件的予以采信;提升对同代剂同类别药品价格公允性、不同代际治疗风险药品价格合理性的考量。通过建立以患者健康获益为核心的多维价值评估体系,引导医药行业创新,树立支持创新导向。七轮调整为530种谈判药建立全国统一医保支付标准,推动形成创新药价格体系,兼顾多方因素,为创新药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医保部门尊重维护企业主体地位,坚持自愿申报等原则,增强企业创新动力。

Q:医保目录调整结果通知发布后,有哪些措施确保目录能够真正落地见效?

A: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措施确保目录落地见效。第一,要求各地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召开药事会,通知明确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要于明年2月底之前召开药事会,根据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情况及时调整本机构用药目录,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且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以药品总数、药占比、医保总额等理由限制合理的新药进入本院目录;第二,进一步强化双通道管理,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加强双通道药品管理及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自明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流转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第三,加强药品配备情况日常监测,通知明确省区市医保部门要建立监测机制,借助多种渠道收集、完善、维护本地区医保药品配备、流通、使用等信息,加强精细化管理并及时报送国家医保局,协助建立三级监测评估体系,对于部分临床价值不高、长期无生产使用、无法保证有效供应的药品,未来目录调整可能重点考虑调出;第四,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有效衔接,各级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惠民保等根据新版药品目录设计新产品或更新赔付范围,做好补充配合以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一站式结算,此外通知还对宣传、培训、回应患者关切等方面提出要求。总的来看,今年通知对目录要求落地的要求更系统、路径更清晰、措施更有力。

Q:医保目录新增91种药物后,是否会对医保基金造成一定的影响?

A:不会对医保基金造成影响。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建立了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虽然每年新增药品数量在增加,但参保群众从医保目录调整等中得到了实惠。为确保基金安全和目录调整科学,一方面在目录调整和谈判过程中进行科学合理测算,确保新增药品物有所值;另一方面得益于医保部门深化改革和系统治理带来的空间,包括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为新药进入等腾挪出约5000亿元空间、初步建立谈判药品全周期价格调整机制引导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监管提高基金规范性合理性,并且新增目录对原目录有替代效应,同时坚持有进有出,调出部分临床疗效不确切、易被滥用的药品为调整拓展空间。基于这些措施,在新增药品进入医保目录时,在提高参保群众医疗保障用药水平和确保基金安全之间做到了平衡。下一步将在基金可负担、参保群众可承受基础上坚持目录动态调整,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好支持创新药发展和满足参保群众需求。

Q:医保部门促进创新药发展有哪些举措?

A: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在促进创新药发展方面有以下举措:一是建立全面支持创新药发展的准入机制,2020年开始将目录准入方式改为申报制,申报范围聚焦五年内新上市药品,评审增加创新性权重,谈判考虑创新价值,续约有降价保护措施,以今年目录调整为例,创新药成功率较高,最终有38个创新药纳入目录创历年新高;二是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取消省级药品目录增补权限,统一国家层面准入,谈判药品直接挂网,指导医疗机构应配尽配,支持双通道供应,开展流通环节和零售价格治理,数据显示去年谈判新增105个药品中,100个药品在今年10月销量比1月增加六倍;三是建立健全支持药品创新的价值评估机制,立足中国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在专家技术支撑下完善药品评价技术方法,从多方面评估临床价值,以患者健康获益为核心量化分级创新价值。

Q:目录调整对促进我国创新药发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A:医保目录调整对我国创新药发展取得了多方面成绩:一是医药企业研发投入稳步上升,自2018 - 2023年,我国医药上市企业销售费用占比从17%降至13%点几,研发费用占比从1.8%增至4.7%;二是申请临床试验和上市的新药数量显著增加,我国创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量从2017年的483件增加到2023年的2255件(其中创新化药1368件、创新生物制品833件),2013 - 2023年我国新药研发管线全球市场占比从3%提升到28%,2018年医保谈判以来我国新药研发管线全球市场占比显著增加,2023年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开展临床试验的国家地区,2023年创新药新药上市申请受理量为132件,相比2017年翻了六倍;三是一类创新药获批上市的数量增加,2018 - 2023年整体呈上升趋势,2023年获批数量达到35个,是2018年的四倍以上;四是全球新药中国首发逐渐成为趋势,2017年仅有9%的药品选择在中国首发上市,2023年占比增加到29%,中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首发上市国家。

Q:新版国家医保目录明年1月1日起执行,距离落地执行仅剩一个月的时间,落地前还有哪些具体工作要做?

A:要指导各地医保部门做好支付政策的调整、药品采购平台的挂网信息系统的改造、建立和完善医保药品云平台、指导和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做好新增药品的配备。同时,药品供应保障是企业的基本责任,相关企业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和医保部门一起做好药品的供应。在今年的谈判协议中,除明确1月1日挂网要求外,还对药品配备的最低数量提出明确要求,企业应建立药品调配机制,及时响应患者用药需求。此外,个别谈判药品被调出目录有六个月过渡期,到明年6月底之前,医保基金仍按原支付标准支付,各地医保部门要做好衔接,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更换药品,确保用药稳定性和连续性。

Q:国家医保总局成立六年多来,持续推进医保谈判和仿制药的集采,请问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A:药品的医保支付及价格管理是世界性难题,我国没有国际经验可借鉴。近年来国家医保局聚焦群众和医药企业的问题,提高医保治理能力和水平,系统集成新药谈判和仿制药集采两大战略抓手。一是医保基金腾空间支出结构优化升级,国家推行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创造超5000亿元医保基金空间,支撑新药纳入医保目录,在不增加医药费用和基金支出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实现腾笼换鸟,保障范围优化升级,医保基金支出合理性和使用效益显著提升,创新药在医保药品费用中的占比逐步上升,2023年在样本医院月均药品费用金额在全部药品费用中的占比达到15.12%。二是医药产业促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新药谈判建立全流程支持创新药准入流程和规,鼓励支持创新药优先入医保并获合理回报,集采支持高质量仿制药企业发展,在医保等政策支持下,我国新药研发水平提高,产业规模扩大,国内在研新药数量跃居全球第二位。三是医药行业新生态医疗服务行为更加规范,新药谈判和仿制药集采压缩流通环节不合理费用空间,药品零售价格更合理,药品使用的必要性、合理性、规范性大幅提升,样本医院金额及用量排名前20位的药品发生巨大变化,用药合理性大幅提升。通过继续完善规则程序,持续放大两者系统集成效应,强化供应保障等,可走出中国特色医保支付管理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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