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带量采购启动
时间:
2024-08-09
新一轮带量采购启动
来源:易联启航



8月5日,河南医保局发布《2024年河南省关于部分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医用耗材接续带量采购的公告(一)》。相关企业产品信息维护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8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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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告》,本次集采期满接续品种为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留置针贴、无针输液接头、输液器、吸氧装置(一次性使用一体式吸氧管)、气管插管及防粘连材料等七类医用耗材,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及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采购周期2年


约定采购量:根据医疗机构填报的需求量及约定采购量分配规则确定。各医疗机构中选产品实际采购量不低于同品种总采购量的80%


具体采购目录以及最高有效申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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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河南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部分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医用耗材接续采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五个项目共计十二类产品开展期满接续采购。对比正式发布接续采购公告,采购品种有出入。留置针、止血材料以及脑(脊)膜材料不在本次集采品种中。吻合器类耗材单独发文开展期满接续采购。同时,中选规则中,管型/端端吻合器、痔吻合器继续带量联动“京津冀3+N联盟”中选结果。其余采购品种中选规则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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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价格


区分目录和注册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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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防粘连类医用耗材代表品
防粘连胶:10ml≤容量<15ml的规格(代表品)
防粘连液:100ml≤容量<200ml的规格(代表品)
防粘连膜:100cm²≤面积<200cm²的规格(代表品)
2、中选企业以低于成本价格恶意报价的,经核实后取消中选资格。


拟中选规则


分为曾/未中选产品来确定


(一)在省级及以上集中带量采购或“三明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且尚在执行期的注册证(以下简称曾中选产品)申报价不高于同目录该注册证现行有效且最低的省级平台挂网价、省级及以上集中带量采购和“三明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且不高于本次接续采购同目录最高有效申报价的,获得拟中选资格。


(二)曾中选产品之外的注册证(以下简称未曾中选产品),申报价不高于同目录按规则(一)中选最低价的,获得拟中选资格;申报价高于同目录按规则(一)中选最低价但不高于平均价的,增补为备选产品。

同时,按规则(一)中选的企业的未曾中选注册证申报价不高于该目录本企业最低中选价的,也可获得拟中选资格。

防粘连类医用耗材拟中选价格计算规则如下:
拟中选价格=企业最小竞价单位价格×注册证规格×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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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防粘连材料,代表品最小竞价单位申报价满足拟中选规则要求的同时,供应清单内具体产品价格高于现行有效且最低的省级平台挂网价和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的,中选企业应按就低原则主动申请调整。


约定采购量


量价挂钩


接续采购协议量分配与中选价格和本采购目录最低中选价格挂钩。

(一)分配采购量计算公式

分配采购量=医疗机构需求量×(本目录最低中选价/中选价)

(二)待分配采购量计算公式

待分配采购量=医疗机构需求量-分配采购量

(三)待分配采购量分配办法

各目录待分配采购量,原则上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从所有中选产品中自主选择分配,鼓励优先选择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备选产品无分配采购量,不参与待分配采购量分配,医疗机构完成中选产品协议量之后,可根据临床需求选择使用,不作为非中选产品进行考核。


其他要求


价格联动、未中选企业


价格联动:采购周期内同一产品,若在省级及以上集中带量采购和“三明联盟”带量采购中产生新的低价,自其中选价格生效之日起(以正式公布中选结果日期计算),须在30天内主动申请价格联动,本次采购尚未执行的采购量,按新的中选价格执行。未进行价格联动的,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有关规定处理。
未中选企业:各采购目录未中选企业若接受同组最低中选价,可在采购协议期结束前,申请在下一采购协议期获得中选企业资格。



原集采项目情况

原集采项目经过激烈的竞争,多类产品平均降幅在70%以上,最高降幅超过90%。降幅情况详见下表(本次集采品种标识为蓝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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