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国家医保局先后发布《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两则文件,提质扩速成为挂网采购的发展新趋势。《规范》统一采购平台相关业务服务操作,流程和办事时间,“高效办成一件事”明确要求医药产品挂网办理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近期,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优化挂网采购工作进入“爆发期”。今年以来,已有福建、江西、新疆、四川、江苏等省份陆续发文优化挂网工作。
3月22日,广东、山东、甘肃三省也发布挂网规范,优化挂网流程,提升挂网工作质效,三省挂网新规均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3月2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挂网工作的通知》,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每月集中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申请表》,从价格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次日起计算,15个工作日内完成挂网工作,原则上每月公布执行不少于一批。
1. 各企业登录广东省新招采子系统维护提交产品基础信息、价格信息。(检验试剂类和国家医保代码尚未覆盖的产品暂先通过省平台医用耗材交易系统进行产品基础信息维护);
2. 审核通过后,企业提交《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耗材挂网申请表》;
3. 经公示、公布后执行。
3月2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每月1日-7日(节假日顺延)受理企业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请,受理后经核验、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纳入山东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目录,开通网上采购资格,集中处理时间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公布执行不少于一批。
1. 企业登录山东省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采购管理-挂网申请管理-新增挂网申请”点击“新增”,填报基本信息和价格信息,确认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后提交挂网申请。
2. 核验通过产品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产品经公布直接挂网。
3月22日印发《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服务指南(1.0版)》,该指南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常态挂网每月10日截止受理,集中处理时间15个工作日内
该《指南》包含信息认证指南、挂网申报指南、信息变更指南、咨询服务指南以及查询服务指南五个部分。其中挂网申报以及价格调整相关内容如下:
3月21日发布《江苏省阳光挂网申报规范》。
规范明确,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全年开放,企业可随时申报阳光挂网,医保部门按周进行资质确认,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内(含公示公布时间),节假日顺延。
3月1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分类挂网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3月起,兵地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每月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分类挂网申报受理工作。
1.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药品阳光挂网,兵团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用耗材阳光挂网。
2. 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信息申报长期开放。每月1日—10日开放挂网价格申报通道,每月11日起兵地医药集中采购机构受理挂网价格申报,开展资料核验、公示公布等工作,如遇节假日顺延。
3. 2024年首次价格申报为3月20日至4月10日。
3月13日发布《关于在国家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期间协同做好我省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四川省招采子系统的医用耗材申报模块全天开放,随时接受医用耗材生产(总代理)企业线上提交的医用耗材挂网申报业务,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每月定时受理申报业务,按规定时限办结。
3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每月5日集中受理核验,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流程服务
每月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集中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请,经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纳入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通网上采购资格,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公布执行不少于一批。
2月22日发布《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医用耗材采购相关业务办事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产品基础信息填报(变更)在企业提交完整材料后即刻办结;医用耗材产品新增挂网在企业提交完整资料后按自然月在次月15个工作日前生成拟挂网结果。
声明:此文章非本平台原创,平台只是转载供学习交流。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