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河南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挂网门槛或迎来新变化。
根据《意见稿》,河南将在《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简称“48号文”)基础上,优化挂网流程,并加强价格管理。
具体包括:规范采购目录,将其中的医用耗材根据实际交易和挂网方式分为“活跃区”和“不活跃区”,并设置动态调整机制。
挂网程序也再度优化,取消48号文中“医疗机构申报”流程,相关产品由企业直接在省平台申报,审核通过的纳入“不活跃区”;对于符合48号文中“企业申报”相关要求的,继续按原流程申报,审核通后纳入“活跃区”。
通过省平台审核的产品可以直接被医疗机构采购,进院门槛显著降低,且在有效交易满6笔后就可以转入“活跃区”,同此前挂网耗材享受同等待遇。
产品挂网与医院申报“解绑”,正在成为趋势。
今年6月,安徽省发布通知,新增产品申报时,不再需要医疗机构推荐表,取消了“原则上须不少于2家省市级公立医疗机构推荐”的要求,企业产品申报绕过医院推荐,同时原来按月、按季度集中审核办理,改为线上及时办理。
今年7月,上海发提出审核通过获得挂网资格的产品,医疗机构可直接与终端供货企业进行自主议价采购。
多地改革推动下,企业在产品挂网上获得更大主动权,流程优化和周期缩短,产品进院的渠道阻力进一步降低。
及时更新“全国最低价”
耗材价格差将被拉平
流程简化之外,低价联动也有了明确的时间限制。
本次河南还针对挂网产品开展了价格管理,要求企业申报增补挂网时需确保为各省最低挂网(中标)价,无该类价格的产品需根据实际交易情况,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自行拟定承诺价格。
根据《意见稿》,产品挂网价格实行动态调整,当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企业应于30天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否则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在低价联动方面,河南已经开始了相关耗材试点工作。7月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做好骨科类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填报价格工作的通知》,选取了骨科类医用耗材进行试点,范围包括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以C03开头的骨科材料,且已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的产品。
具体规则为,凡属于河南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价格需联动该产品全国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
10月24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骨科类医用耗材价格联动 再次填报价格的通知》,对此前未进行报价的相关企业进行查漏补缺,继续推进河南上述骨科产品联动全国最低价。
现阶段,低价联动近乎成了耗材集采的标配,在联盟集采和省级集采中被广泛应用,各地耗材价格的差异明显缩小。
随着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的建设,我国多省完成了招采系统全部功能的应用,相关部门对于采购数据的掌握更为精准,为行业监管也提供了便利,其中就包括价格管理。
近日,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施子海指出,持续提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压实医疗机构网采的主体责任;强化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核心应用,充分发挥平台在药品价格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后,耗材的各项关键数据都能实时收集、监测,监控死角大幅减少,低价联动开启高效模式。
集采方面,价格高于全国最低价将面临取消中选资格的后果。在河南省牵头组织的通用介入类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采购中,北京美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动脉瘤夹申报产品就因报价高于其已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价格,被取消其动脉瘤夹类产品拟中选资格。
5月,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三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申报及审核结果的通知》显示,1245个集采耗材中选资格被取消,涉及17家申报企业。主集中在“未如实申报最低价”以及“应申报但未申报带量联动”。
在全国“一盘棋”模式下,耗材招采模式正在迎来新的局面。流程方面趋于简化,节省时间成本的同时,也为新产品进院提供了更大可能性;支付方面趋于精细化,未来耗材价格摸底会更为彻底,对于产品创新性和差异性的要求将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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